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订人才流动管理规定和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规定,负责高校毕业生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不含师范类)的接收和推荐就业工 作。
(二)负责人事代理工作,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事代理业务;负责办理流动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 管理人员)、辞职或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及合同鉴证、出国政审等业务;负责办理非国有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工作。
(三)指导与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招引海外专家、华侨、留学等各类人才到揭阳工作;组织全市性大型人才交流会,建立和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等专业性人才市场和网上人才市场,为企事业单位推荐、引进、交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 管理人才;负责组织外商投资企业中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流动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工作。
(四)收集、传递人事人才工作等信息,跟踪国内外人事人才工作动态,指导全市人事系统信息建设, 承担市人事信息网的建立、管理和维护工作,承办人事系统信息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