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财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方医科大学现公开招聘管理岗位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财务类专业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承担工作;
5、中共党员;
6、本科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年龄要求:本科毕业2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3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发布招聘启示,应聘者需将简历(基本情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资格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交或寄至学校党委组织部,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报名时间:2009年4月9日-2009年4月16日。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筛选符合条件人选,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下一轮考核。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专业测试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测试
由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测试。
五、体检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六、聘用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和管理
1、对公开招聘的管理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按规定考察三个月(试用期)后办理相关手续,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薪酬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3、试用期满考核称职者,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及工作聘任合同。工作聘任合同首次签订三年(含见习期),期间每年进行年度考核。三年合同期满实行双向选择。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510515
联系电话:020-61648079,61648080,61648075
传 真:020-61648079
E-mail:zzbgbk@fimmu.edu.cn
中共南方医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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